OEM加工流程
副标题

OEM代加工服务流程

一、代工(OEM)服务对象:

1.汽车修理厂家;

2.具有法人资质的各类经营企业;

3.拥有注册商标主权的其他组织和自然人。

二、代工(OEM)服务形式:

1.按客户要求提供产品和包装,全部代工;

2.客户自备包装,我方提供产品包括按客户特殊要求提供产品,进行罐装生产;

3.客户自带产品(或配方),我方提供包装罐装;

4.客户自带产品与包装,我方进行罐装。

三、代工(OEM)服务内容:

全系列汽车润滑油产品(柴油发动机机油、汽油发动机机油等各种全合成、半合成和矿物油产品,以及车用辅助产品等车用齿轮油、自动排档液、液力传动油、特级防冻防锈液和汽车玻璃水)

工业用油系列产品(液压油、工业齿轮油、导轨油、汽轮机油、空压机油、变压器油、冷冻机油、导热油和锂基脂)

船用润滑油(中速船用系统有和系统油等)

四、代工(OEM)流程:

1.双方洽谈,确定意向;

2.双方确定质量标准,确认产品样品;

3.双方交换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、税务登记证书等资质证件复印件;

4.双方签订委托加工协议书;

5.委托双方提供商标注册证书及授权使用证书;

6.双方履行财务手续;

7.安排生产,检验标准为委托方提供或确认的技术标准或双方确认封样的样品;

8.双方履行交货手续,委托方可选择自提或委托我方代为发货。